根据2023年国家统计局新规:要求各分公司在续在经营的,每年每月要将财务报表汇总总公司,由总公司统一每年每月上报国家统计局系统平台。国家政策不断完善,各分公司多年都是独自经营,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,同时不分享任何利益的合作方式。现总公司为了平稳长期发展经营理念,结合国家新政策,现总公司作出以下几点公示,望各分公司积极配合:
1、在续分公司几年没有经营的,只维持年报的,总公司责令注销,不配合总公司的公示的分公司,总公司将派人收取分公司的全部手续(公章、合同章、人名章、财务章、发票章、营业执照正副本),并在公司官网公示取消经营权,由总公司安排注销。注销所产生各项费用由分公司负责人承担,(含注销代办费、税务拖欠税、往返人工费、住宿费、餐费等)。
2、在经营的分公司积极配合总公司上报财务报表,每年每月上报财务报表到总公司财务,对经营困难的限制及时注销,方式同第1条。
3、各在经营分公司专职会计认真学习国家统计局上报信息,做到与总公司财务互通、财务信息共享。
以上几点大家认真思考并执行。做到不拖国家后腿,做到一个私微企应尽的责任。
北京嘉和日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2023年03月09日